【劉樹滿】再論令方彝為西周昭王甜心求包養網銅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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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論令方彝為西周昭王銅器

作者:劉樹滿(陜西師范年夜學歷史文明學院、人文社會科學高級研討院)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

時間:孔子二五七二年歲次壬寅仲春初八日壬戌

          耶穌2022年3月10日

 

從1929年起至今,康宮原則是西周青銅器分期斷代研討領域始終繞不開的主要議題,多位學者圍繞這一議題爭論不休。

 

直接關乎康宮原則可否成立

 

1929年,洛陽馬坡出土了一批包含令方彝、令尊在內的主要西周青銅器,其銘文中出現了一個宮廟的名稱,即“康宮”,惹起學術界關注。羅振玉、郭沫若、唐蘭等學者紛紛撰文討論。此中具有代表性的是郭沫若和唐蘭,但雙方觀點判然不同。在數十年的爭論中,郭沫若始終認為令器銘文中的“康宮”不是康王的廟,不具斷代意義,力主令方彝作于成王時代。唐蘭也不改初志,認定令方彝銘文中的“康宮”為康王之廟,并指出康王為鼻祖,康宮中有昭、穆、夷、厲等王的廟。這正好對應銅器銘文中的康昭宮(見頌鼎等)、康穆宮(見克盨)、康宮夷太室(見攸從鼎)、康剌(厲)宮(見克鐘),從而證明銘文中出現“康宮”的令方彝的年月必定在康王之后。

 

令方彝畢竟是成王時器,還是康王以后的昭王時器,直接關乎康宮原則可否成立的問題。而康宮原則的適用與否,不僅觸及一大量西周晚期銅器的年月問題,還觸及西周中早期銅器的斷代,影響面非常廣泛。所以,令方彝的年月是雙方爭論的焦點問題。

 

祖丁與父丁并非統一人

 

近百年來對康宮問題的研討中存在這樣一個條件,學者們廣泛認為作冊年夜鼎銘文中的“祖丁”與令方彝銘文中的“父丁”是包養網比較統一個人。郭沫若推斷,“作冊年夜乃夨令子,令為作冊,年夜亦為作冊,父子世官”。(《包養網站兩周金文辭年夜系圖錄考釋》,科學出書社1957年版)唐蘭則指出,令方彝所言“父丁即康王時作冊年夜鼎的祖丁,那末,作冊夨令當是作冊年夜的叔父輩。但時代反較晚,等于祭公為穆王祖父一輩而當穆王後期”。(《西周青銅器銘文分代史征》,中華書局1986年版)

 

筆者認為,這一條件是康宮問題長期爭論的緣由之一。盡管按照人物的聯系構成器組,是西周銅器斷代包養妹的主要研討方式,但正如李學勤早就警示我們的:這種方式“是有必定局限的,有時會導致不當當的推論。銘文中同樣人名,有時不是統一個人;即便統一個人,也能夠保存于一個以上的王世”。(《西周中期青銅器的主要標尺——周原莊白、強家兩處青銅器窖躲的綜合研討》,《中國歷史博物館館刊》1979年第1期)假如我們轉換角度,把“祖丁”和“父丁”當作兩個人,這個問題就水到渠成了。包養一個月價錢

 

令方彝銘文中的“父丁”就是作冊年夜,作冊年夜鼎銘文中的“祖丁”包養網心得是作冊年夜的祖父,也就是作冊令的曾祖父,年夜致生涯在西周初年,很能夠是這個家族在西周的第一代。這般,作冊令就不是作冊年夜的父親,恰好相反,作冊令應是作冊年夜的兒子。既然作冊年夜鼎作于康王初期,此時作冊年夜執政任職,正值盛年,鑒于康王在位25年擺佈,作冊年夜能夠任職到康王暮年。作為作冊年夜的兒子,作冊令最早能夠任職于康王暮年,但從令方彝、尊、簋體現出巨大又精致的特點來看,應作于作冊令生活的頂峰時期,即包養ptt昭王時期。

 

以往的研討者包含唐蘭將作冊年夜鼎銘文中的“祖丁”和令方彝銘文中的“父丁”當作統長期包養一個人,其緣由是沒有留意到商周日名(即廟號包養條件)的特別性。商代貴族廟號的確包養網單次定方法,既不是誕辰,也不是逝世日,而是用卜選的方法。其廟號普通是以下葬日的干支,包養故事多半選擇在柔日(即陰日),如乙、丁、己、辛等。西周時包養金額期,乙、丁、辛的應用頻率越來越高,形成一個家族的幾代人中,會出現日名雷同的現象。(張懋镕:《商代日名研討的再檢討》,《古文字與青銅器論集》,科學出書社2002年版)

 

 

 

典範的例子是1976年陜西扶風莊白出土的微氏窖躲青銅器。(寶雞市周原博物館編著:《周原——莊白西周青銅器窖躲考古發掘報告》,科學出書社2016年版)我們根據各器間包養妹橫向(同器主同時代的器物)和縱向聯系(器主家族幾個世代的器物),可擺列出微氏第一世至第七世的器主與青銅器的對應關系。

 

第一世 “高祖”

 

第二世 “烈祖”

 

第三世 “乙祖”

 

第四世 “亞祖祖辛”折折方彝

 

第五世 “乙公”豐豐尊、豐卣

 

第六世 “丁公”墻墻盤

 

第七世 

 

微氏家族作為殷商遺平包養意思易近和作冊大師族一樣,繼承了祖先應用日名的傳統。從上表來看,第三世是“乙祖”,他被第四世折稱作“父乙”,折尊、折方彝、折觥的銘文都說“用作父乙尊”,證明第三世的廟號是“乙”。第五世是“乙公”,他被第六世墻稱作“父乙”,墻爵曰“墻作父乙寶尊彝”,說明第五世的廟號也是“乙”。第三世和第五世僅僅相隔了一世,祖與孫卻應用雷同的廟號,說明在統一個家族,廟號雷同是非常正常的工作。

 

作冊大師族作為殷商遺平易近,文明內涵與微氏家族很接近。作冊年夜就比如微氏家族包養管道的第五世“乙公”——豐,他可以把第三世“乙祖”稱為“祖乙”。作冊令就比如微氏家族的第六世——墻,他可以把第五世“乙公”稱為“父乙”。由于作冊年夜鼎和令方彝系1929年洛陽馬坡出土,盜掘導致良多信息丟掉,我們不克不及確知作冊年夜的廟號是“乙”。可是,我們能夠從形制、紋飾和銘文的字包養心得形書體等方面證明令方彝晚于作冊年夜鼎,進一個步驟確立他們包養違法之間的父子關包養dcard系。

 

從考古類型學審視令方彝

 

今朝所知,西周最早的鼓腹方彝是義方彝,器體瘦高、深腹微鼓、圈足較高。因其銘文中出現“武王”字樣,可知其為武王時器,若按謚號論,則在成王初年,總之是西周初期的方彝。稍晚的鼓腹方彝逐漸由甜心花園瘦高向橫寬發展,腹部也越來越鼓,風行于西周晚期后段至西周中期前段。總體來看,令方彝與義方彝差別較年夜,前者器身較義方彝矮胖,腹部變淺,且外鼓的水平愈甚。此外,在紋飾的種類和風格上,義方彝紋飾線條比較剛直,更接近商代早期的方彝。

 

其實,與令方彝最為接近的是1976年陜西扶風莊白銅器窖躲出土的作冊折方彝。兩器整體都呈方形,且蓋面隆起、淺腹圓鼓、矮圈足下有淺臺的形制也基礎包養行情分歧;紋飾上,三層滿花、通體四角和四面中線上的扉棱以及年夜獸面紋的裝飾風格也年夜致相仿包養ptt。根據李學勤等學者的研討,作器者“折”的活動時期應自康王后期到穆王初年。(《西周中期青銅器的主要標尺——周厚莊白、強家兩處青銅器窖躲的綜合研討》,《中國歷史博物館館刊》1979年第1期)所以,該器的年月相當于西周晚期后段至西周中期前段。

 

令方彝明顯晚于作冊年夜鼎

 

作冊年夜鼎的銘文具有明顯的波磔體意味,保存更多晚商字形書體的特點。第一,行款的特點明顯,行與行之間逼仄,沒有明包養價格顯的間距。字與字之間忽而擠兌,如“武”字與“王”字距離太近,以致于“武”字上年夜下小,很不穩定;忽而離散,如“作祖丁”三包養一個月價錢字間隔太寬,空缺較年夜。第二,文字鉅細較為懸殊。如鑄、賞、馬、尹等字,一個字占有兩個字的空間。第三,如王、天的部門筆畫很肥年夜短期包養,丑、尹的捺筆肥年夜。

 

令方彝銘文雖然還有必定水平的波磔體意味,但與作冊年夜鼎的銘文比擬,顯然弱化了許多。起首,行與行的間距明顯年夜于字與包養網評價字的間距,可見行距趨向整齊。其次,文字雖然有年夜有小,但懸殊水平小于作冊年夜鼎。字與字之間的距離也比較分歧。最后,有肥筆的字的比率降包養sd落。作為銘文最長的方彝,187字中只要在、丁、十、父、乙、君、王等少數幾個字有肥筆,並且王字的肥筆水平明顯弱于作冊年夜鼎。

 

總而言之,作冊年夜鼎銘文更多地繼承了晚商以來波磔體銘文的特點,而令方彝銘文正處于殷商波磔體銘文向西周玉箸體銘文的過渡時期。可見,作冊年夜鼎的時代應早于令方彝。

 

此外,從尊、公、王等具有代表性的字形,可知兩器年月的遲早。尊字的演變sd包養軌跡比較明顯,作冊年夜鼎“阜”部作填實狀,是較早的寫法;令方彝、令簋“阜”部作鏤空狀,是較晚的寫法。作冊慷慨鼎“酉”部上無筆畫,令簋“酉”部則增添兩豎一橫,這是昭王時器才有的寫法。其余如馭觥蓋,不見于成康時期。

 

公字的寫法兩器差別最為明顯。作冊年夜鼎口部以上兩豎呈束腰狀,且開口年夜,間距短。令方彝雖然器銘的公字口部上兩筆呈開台灣包養網口式,但兩豎之間距離較作冊慷慨鼎拉近,與昭王標準器近似。值得留意的是,令方彝蓋銘中一切公字兩豎筆都較短,并呈斂口式,近似后期公字的寫法,長期包養不見于成王至康王後期器。此外,令簋口部上兩豎筆直,且距離極近,同昭王以前銅器銘文的寫法差別很年夜。

 

王字的寫法也呈現同樣特征。作冊年夜鼎與康王時標準器獻侯鼎差未幾,字形瘦高,最下邊的一橫筆與豎筆交匯處筆道較粗,構成一個三角區。而令方彝和昭王時標準器過伯簋上的王字整體變矮,呈近方形,且最下一橫筆變細。

 

結合上文可知,包養網車馬費作冊年夜鼎與康王時的標準器的字形書體基礎分歧,而令方彝與昭王台灣包養網時的標準器的字形書體接近,所以令方彝包養站長的時代明顯晚于作冊年夜鼎。假如再細分,從尊、公等字來看,令簋的時代能夠稍晚于令方彝。令方彝器、蓋銘文雖內容雷同,而字形書體卻分歧,蓋銘中有些字的字形書體不見于康王銅器上,反而與令簋更接近。

 

綜上所述包養甜心網,無論器物形制還是銘文字形書體,令方彝的時代都晚于作冊年夜鼎,作冊令是作冊年夜的兒子。既然令方彝、方尊、令簋都是昭王時期的銅器,那么包含令器在內的102件與康宮有關的銅器均吻合康宮原則,唐蘭提出的康宮原則是正確的。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以青銅器為中間的西周諸侯國文明認同研討”(20CKG014)階段性結果)

 

 

責任編輯:近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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